三明市2012年中考信息技术考查指导意见
根据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《三明市2012年初中毕业、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》(明教中〔2012〕93号)的有关精神,今年开始将信息技术列入考查项目。为保证信息技术考查的顺利实施,结合我市信息技术教学实际,制定如下指导意见:
一、命题依据和范围
以教育部颁布的《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(试行)》和福建教育出版社《信息技术》七年级、八年级教材为依据,重点考查学生掌握信息技术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。
二、试题类型和考查方式
试题类型为选择题、判断题、填空题等。鉴于目前我市初中信息技术开课和计算机配备情况,2012年的信息技术考查主要采用笔试一种方式,有条件的县(市、区)可以采取笔试和机考操作两种形成进行考查;今后视条件成熟与否,择时统一要求进行上机操作的考查。
三、考查对象和时间
考查对象为初中八年级学生,考查于5月15日前完成。
四、成绩评定和应用
初中学业考试信息技术考查成绩按“合格”、“不合格”两个等级评定记载,对第一次考查“不及格”的,可以组织补考。考查成绩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,成绩“不合格”的达标高中不予以录取。
五、组织管理
信息技术考查由市教育局统筹协调,制定并下发指导意见,三明市教科所负责提供信息技术考查试题(样题);各县(市、区)具体组织实施,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,操作规则,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。
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强化信息技术考查工作,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,精心组织、规范操作、严格程序、严明纪律,维护考核工作信誉,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。要按照考核要求,实行考务公开,通过多种形式将考核时间、组织方式、成绩方法办法等及时向学生公布。
六、收费标准
信息技术考查收费按三明市物价局、三明市财政局等四单位联合下发的《关于调整初中毕业生生学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明价〔2004〕143号)的有关规定执行。